“3·15”普法“燃”场 手把手教您维权
3月13日
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东西湖区司法局参加
在金银湖万达广场举办的
东西湖区“3·15”主场活动
通过普及消费者维权法律知识
共筑满意消费,共造和谐氛围
活动现场
律师说法,带你轻松辨真伪
“我在网上找了一个‘律师’帮我打官司,说是‘包赢’,但是一直都没有向法院起诉,这个靠谱吗?”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所以,随意做出‘包赢’承诺的行为是违法的。”
在活动中,来自湖北诺亚(东西湖)律师事务所王章律师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了群众有关“真假律师”、债权债务等纠纷疑惑,耐心而又专业的建议获得了咨询者的认可。王律师提醒,在网上进行法律咨询时,要核实对方是否有律师执业证、法律工作者执业证等有效证件,如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要明确收费标准、委托事项以及代理权限,还要明确是仅协助立案还是代理出庭提供法律服务,不要轻信“网上律师”单方面承诺。
现场开设律师咨询展台
有奖问答,掀起打假维权热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台上组织七轮有奖问答活动,丰富的维权知识加上实用的礼品组合获得了在场群众的广泛喜爱。
“请问,如果经营者事先声明‘售出商品,概不退货’,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有权要求退货吗?”
“商品质量有问题当然有权要求退货。”
遇到商品有质量问题向哪里投诉?商家可否单方面设置免责声明?活动现场,东西湖区司法局普法工作者在台下向穿梭在各个展台的群众“输出”各种法律维权知识,群众可在印有消费者维权知识题目的若干红色纸条中抽签回答,答对问题的法律达人将获得由东西湖区司法局精心准备的民法典、宪法宣传手册以及法治玻璃杯,现场氛围热烈,参加活动的群众络绎不绝。
现场群众积极参与问答活动
多方联动,共话理性消费观
“每盒周黑鸭产品在生产环节就已智能称重,当产品超过保质期就会直接回收,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周黑鸭集团工作人员说。
企业年检怎么搞?遇到“鬼秤”怎么办?活动不仅有东西湖区司法局花式普法,更有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轻松拿捏商家质检、东西湖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带你用手机识别“鬼秤”、东西湖区烟草专卖局共同辨别假烟等等,来自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周黑鸭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宣传员也在现场摆摊设点,共同积极宣传消费者维权法规知识。多家单位联动,丰富的活动内容和多样的活动形式让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直呼“真过瘾”“真划算”!
工作人员宣传消费者维权法规知识
活动的开展不仅促进了消费者、商家、律师和监管部门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形成了多方联动的良好局面,更有助于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东西湖区将持续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律师、法官、普法讲师团等专业法律团队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来源 - 区司法局
(本文来源区司法局,仅代表作者观点,本客户端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