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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社区开展“安全出行有我 共建文明社区”宣传活动

为增强辖区居民安全意识,加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7月12日,长青街友谊社区联合东西湖交警大队快骑队、红色物业开展了“安全出行有我 共建文明社区”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交警、社区工作人员结合近期安全实际,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以驾驶电动车因随意闯红绿灯、变道、违规带人或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向辖区居民详细讲解了“一盔一带”“亮尾亮身”的重要性,提醒大家平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电动车时速最高不得超过多少?”“电动车能否安装雨棚等设施?”……活动中穿插现场问答环节,一个个实际问题引发居民热烈讨论,在一问一答中加深居民理解记忆。现场交通大队人员还为居民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对电动车如何登记上牌、能否搭载乘客、如何处理超标车、酒驾醉驾的处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坚持文明礼让,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车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抢黄灯、不闯红灯、不乱鸣喇叭、不接打电话、不违停乱放……”活动现场,交警人员、社区人员、居民带头发出倡议,参加活动的居民在横幅上郑重写下承诺。

友谊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开展安全宣传工作,常态化加强各方面的安全排查,共同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更好守护群众生命安全和出行通畅。


(通讯员 - 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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