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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12月7日上午,我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分组讨论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区会议中心举行。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关于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议案;审议表决了关于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杨蒴、齐曼为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审议表决了关于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人事任免议案;审议表决了关于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部分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皮惠兰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区监委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关于202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贻功向杨蒴、齐曼等8名同志颁发任命书,现场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早明、王强、葛晓丹、肖建红、吕忠良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监委主任胡剑铭,区委常委、副区长郭小平,区法院院长段钧,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 - 安洁 晏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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